
刘宁,生于1978年10月,法学博士,教授,艺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导师。现任吉林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,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、中国共产党理论与政策研究。吉林省高校思政课教指委委员,全国艺术院校思政课教学研究会理事,曾在《学术交流》《湖南社会科学》《贵州民族研究》《科技管理研究》《传媒》等发表多篇CSSCI论文,主持吉林省社科基金课题、吉林省教育厅教科研课题、吉林省高教学会课题、吉林省教育学院课题十余项,曾荣获“吉林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年度影响力人物”“吉林艺术学院师德建设先进个人”等荣誉称号。